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技工院校:
现将《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。请各市和各技工院校高度重视,按照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〈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7〕90号)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,结合实际做好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。
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。
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3年8月3日
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粤人社规〔2023〕15号).pdf
政策解读:关于《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政策解读